申请人凌受波于2004年9月12日购买衡阳市安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坐落于衡阳市高新开发区丽富花苑6单元711室、建筑面积为146.7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13762431906
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