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提名,同意:
周红玲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周胜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职务;
何晓钦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泽明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平云、谢昭亿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傅小林同志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麻小平同志的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