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夕阳红”公寓涉嫌非法集资营销负案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天内,凡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缴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衡阳市公安局“11·25”专案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