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来源:2020年8月12日 三湘风纪网)
此类案例,在全省并非个案,笔者对三湘风纪网上通报的案例进行了梳理,自今年6月份以来,全省共通报了41起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可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管失控的乱象,各地各部门敢于直面痛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
众所周知,招投标的特点是公开、公平和公正,政府采用招投标,可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工程质量得以保证,还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最终起到保护国家资源和公共利益的作用。招投标本是政府投资工程的一个天然“要塞”,一道防腐“屏障”。然而,在一些地方,招投标制度落声不落地,责任不清,执行乏力,监督空档,导致运行过程乱象丛生。一些领导干部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党纪国法,把贪欲的黑手伸向工程招投标领域,打着招投标的旗号权力寻租,披着招投标的“合法外衣”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最终走向贪腐堕落的深渊。如何斩断伸向工程招投标幕后的“黑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从近年查处的招投标领域问题来看,招标信息发布、标书制作、评标、签约等关键环节存在漏洞,导致量身定做、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较为普遍。只有对标前、标中和标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规范管理,堵塞监管漏洞,补齐薄弱环节,扎紧制度篱笆,才能真正构建起长效机制,筑起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纵观此类典型案例,或是“一把手”独断专横,或是分管领导暗中操控,或是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跑风漏气……不难发现,对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和制约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让权力在监督下有效运行。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加大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严管严治招投标乱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手软,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法企业和老板,采取限制从事招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提高贷款利率、记入“黑名单”等措施,力求戳中“痛点”,全方位提高违法成本。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是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以刚性的制度约束,有力的监督制约,严厉的惩戒机制一体推进,才能切断工程招投标背后的利益链,营造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打造出经得起群众和历史考验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