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范围
合江街道江霞村四组。
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
三、依据及办法
1.迁移补偿政策。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湘政函[2015]73号)进行迁移补偿。
2.迁移办法。此次需迁移的坟墓由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合江街道指挥部统一安排迁移,迁移地点由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项目合江街道指挥部确定。
3.逾期不办理迁移手续的坟墓作无主坟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项目合江街道指挥部
联系方式:合江街道 胡女士 18773475602
特此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项目合江街道指挥部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