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司法部在衡阳市开展了社区参与式法律需求评估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为接下来精准实施法律援助提供了“范本”。此后,全市着力为留守妇女儿童、下岗工人打造 “绿色通道” “直通车”, 推出“订单式”法律服务模式。据统计,全市共受理两类群体案件89件,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群众满意率高达100%。
为留守妇女开辟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
评估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妇女关注的主要是家庭婚姻、赡养扶养、土地流转等法律问题,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堪忧。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据此开通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祁东县留守妇女王某芳和两个未成年子女是“绿色通道”的受益者之一。2015年,王某芳以夫妻投靠的形式将自己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丈夫户籍所在地祁东县永昌街道柞陂社区七组。2017年,国家征用了该组部分土地,但七组以王某芳为外来媳妇、户籍迁入时间短为由,拒绝分配土地补偿款给母子三人。彼时,王某芳的丈夫常年在粤务工,对此事有心无力。经介绍,母子三人来到祁东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手续。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为王某芳母子三人挽回经济损失31500元。
为留守儿童撑起碧空蓝天
我市有大量农民工朋友长期在外务工,产生了一批留守儿童。为此,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关爱体系,着力开展“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真正解决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后顾之忧。
耒阳市某乡镇的伍某,父亲早年去世,母亲为生计长期外出务工,他和爷爷一起生活,因犯抢劫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情况后及时介入,在法庭审理中,递交了关于伍某的社区调查报告,提出伍某系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合议庭最终采信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处罚,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让伍某一家感激不已。
“法律援助直通车”通到下岗工人心坎上
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发展需要,我市改制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在法律需求评估中发现,下岗工人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劳资纠纷、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保障事项。市司法局在全市开通了下岗工人法律援助“直通车”、 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并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台等服务平台,就地就近受理下岗工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应援尽援,快速高效。
甘某国是雁峰区人,1992年因负伤退伍,经鉴定为8级伤残军人,1993年转业分配到本市某厂工作,后因厂里改制下岗,相当长一段时间,甘某国都未收到补助。期间,他多次到政府反映问题。2018年,甘某国到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后,该中心当天指派衡州法律服务所律师办理此案。由于该案沉积多年、案情复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为查清事实开庭三次,最终经调解,甘某国获赔经济补偿58000元。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