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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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1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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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3家共享单车企业被约谈
要求整改停放乱象,押金退还不得超半小时
  本报讯(记者  梁丽君)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助推衡阳全力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决胜战,4月30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约谈了哈啰、青桔、小遛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协商解决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会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了衡阳市共享单车管理现状,要求所有在衡投放共享单车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设立线下服务机构,确定固定办公场所、停车仓库、充电服务和处理投诉的场所;所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的电动单车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共享单车必须停在非机动车停车电子围栏点内,实时停放数量不得超过停放区域最大容量的三分之二,单一运营企业实时停放数量不得超过停放区域最大容量的三分之一。

  对于市民关心的押金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尽量不收取押金。如有收取押金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平台监管;用户要求退还押金的,退还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此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共享单车营运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效果的考核,并适时发布考核通报,作为限制共享单车企业投放数量或责令退出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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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日报版面三A03衡阳3家共享单车企业被约谈 2020-05-01 2 2020年05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