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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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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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小明、周子添不动产权办理的公告
  申请人刘小明、周子添因购买衡阳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于高新区解放大道1号雁城世家(安麒广场)201(平面图房号为101室)、202室房屋,向我局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17773406810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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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日报版面七A07关于刘小明、周子添不动产权办理的公告 2020-03-26 2 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