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14时,冠市派出所接到报警:冠市镇某村村民罗某某要求村支书解决其生活费遭拒后,竟将家门口的电力变压器损坏,导致村内停电。民警唐铨涛、辅警阳波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处警过程中,罗某某拒不配合并殴打民警、辅警,损坏执法记录仪,后逃至山中。冠市派出所民辅警经过近5个小时搜寻,于22时许将违法行为人罗某某抓获。因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被衡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