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江源,男,于2018年10月18日在衡东县杨林镇新街一号四工区捡拾,捡拾时约3天,随身携带苹果纸箱一个、乳瓶两个、现金50元、出生红纸,圆脸,大眼睛。
肖紫冉,女,于2014年10月15日在衡东县洣水镇峥嵘路179号捡拾,捡拾时约1天,随身携带花抱裙、48元钱、生庚纸条、奶粉一包,身体特征瘦小。
福力轩,男,于2019年12月19日在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门口捡拾,捡拾时约2岁,随身携带黄色女士大衣、生庚纸条、酸奶4瓶、身穿褐色上衣、黑色棉裤,身体瘦小,双侧足踝内侧翻。
以上人员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联系认领,将确定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衡东县民政局
衡东县福利院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