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关于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拖欠工资案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一、违法主体全称: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430400093078244G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13号8、9号厂房
二、原法定代表人:刘先宁
三、违法事实:拖欠万杰等21人2018年9月份至2019年8月份的工资共计金额233385.4元。
四、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8月27日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员工未发工资表》承认拖欠员工工资。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9月4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衡人社监令字〔2019〕22号);又于2019年9月10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衡人社监告字〔2019〕18号);然后于2019年9月16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衡人社监决字〔2019〕15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文书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支付拖欠员工工资的义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之后该公司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之间,一直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应当认定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该公司违法行为发生期间的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刘先宁,2019年9月20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员工证明,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20日前未将工资支付到员工手中。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9月25日将该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检察院备案审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结论:“湖南先一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先宁的行为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于2019年10月21日将该案移送衡阳市公安局法制办处理。
关于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一、违法主体全称: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13320633376P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26号雅士林湘苑33栋103-1、106-2、202、203号
二、法定代表人: 刘善银
三、主要违法事实:
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蒋朝阳等12名员工的工资,共计金额330400元。
四、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8月23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衡人社监令字〔2019〕21号);又于2019年10月24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衡人社监告字〔2019〕21号);然后于 2019年11月14日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衡人社监决字〔2019〕20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在文书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应当认定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将该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检察院备案审查。
关于常宁市七号菜馆拖欠工资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一、违法主体全称:常宁市七号菜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482MA4LATF884
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
二、法定代表人:罗丽君
三、违法事实:拖欠员工段意等13人,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份的工资共计金额52889元。
四、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3月15日,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常宁市七号菜馆拖欠段意、黄超、吕云峰等13余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52889元一事立案查处,罗丽君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经营者罗丽君到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接受询问和处理拖欠员工工资事项,常宁市七号菜馆经营者罗丽君一直处于失联情况,2019年4月8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该经营场所进行了留置送达,要求罗丽君在七日内支付工资,但是其并没有在七日内支付工资。罗丽君一直失联并不予以支付,鉴于此种情况,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七号菜馆已涉嫌犯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以将该案于2019年4月26日移交常宁市公安局。
关于湖南慧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一、违法主体全称:湖南慧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4574318798B
地址:衡东县新塘镇晓霞路8号
二、法定代表人:黄福彬
三、主要违法事实:
湖南慧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罗合林等33人的工资,共计金额198177元。
四、相关处理情况:2018年12月19日,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湖南慧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令字〔2018〕18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法人代表黄福彬在文书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应当认定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9年1月29日将该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衡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