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方面,今年1-11月,我市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6%。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祁东县、南岳区、衡东县、常宁市、衡南县和衡山县(并列)、耒阳市、衡阳县。
其中,今年11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水质状况方面,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6.3%,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