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在手,终生无忧。”劳动者技能水平的有无、高低,不仅决定其就业机会、质量,还关乎产业转型升级及企业发展水平,也成为推进全民创业、增加群众收入的关键一招。
在刚刚结束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中,全市人社系统携手相关职能部门,就各类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宣传、现场咨询等,社会反响良好。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是党和国家力推的一项真金白银、惠民利企的好政策。为扩大这项政策的覆盖面、知晓率,鼓励企业、职工及其他劳动者积极投身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本报记者特地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尝试对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衡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称《方案》)进行梳理解读。
总目标:
突出重点群体
3年培训13万多人次
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够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既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初衷,也是最终目标。
《方案》明确,今起3年,我市将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连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按照统一部署,我市每年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41万人次以上,三年共培训13.23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重创新:
分类实施培训
提升技能促增收
《方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实现政策创新和培训实效,推动从单纯的职业技能培训向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就业创业能力等综合性培训转变。
《方案》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分为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三类。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可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企业可按照“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组织在职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对有外出转移就业意愿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初级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订单、定向、定岗就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其培训后直接上岗;对在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等居家就业人员,开展就地就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增收。
《方案》同时明确,培训主体包括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含技工)院校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
大手笔:
七类群体免费
部分人员还有生活费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但能获得一技之长,还能享受真金白银的补贴。
对七类群体——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当地人社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按新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内、技能鉴定标准目录外的职业(工种),凭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由企业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550元、中级工(四级)990元、高级工(三级)1320元。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对企业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技能培训的,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课时5元的补贴,补贴总额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
《方案》同时明确,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合格证等)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享受培训补贴项目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含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