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无正当理由未回单位上班,在此期间,本单位根据文涛(身份证号码430402197701032520)档案中记载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均联系不到你本人,多次联系你的亲属通知你限期到单位报到,至今你仍未按期返回单位,现登报通知于你,限你于本通知登报之日起15日内(2019年12月31日前)返回单位。逾期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电务段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