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老赖”履行生效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衡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强化对“老赖”的惩戒,将有能力而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活动范围进行约束,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户外电子屏、手机彩铃等媒体和其它方式曝光“老赖”,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倒逼“老赖”履行义务。
据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法院可根据情况对“老赖”采取相应的惩戒和强制措施,如限制出境、限制消费、公开曝光、限制从事特定行业、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