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洁征兵工作要求,军地各级必须严格落实廉洁征兵“十个严禁”要求,指标分配要集体研究一次性下达,杜绝截留、挪用现象;体检、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要全程公示,没有参加公示的不得批准入伍;审批定兵要邀请军地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坚持集体研究、择优排序。
廉洁征兵监督员全程参与征兵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杜绝“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征兵工作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