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22195205244619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车江镇车江村建设街房屋一套,房产证号:南房私字第032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绍东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