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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双降”,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为92.0%
~~~市城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双降”,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为92.0%
~~~市城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双降”,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为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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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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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市城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双降”,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为92.0%
  本报讯 (记者  向吟吟)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1—7月,城市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为92.0%,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其中7月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

  1—7月,城区5个评价点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相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0,相比上年同期下降6.2%。市城区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2.7%和7.3%。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O3(即细颗粒物和臭氧)。

  县(市)区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祁东县、常宁市、南岳区、衡东县、衡山县、衡南县、耒阳市、衡阳县。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3%。其中7月,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100%。

  地表水水质方面,1—7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2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4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其中9个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7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6个“水十条”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5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均符合考核年均目标值要求。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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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日报版面一A011—7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2019-08-14 2 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