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7月12日开始我省将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雷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上述情况,7月12日16时,省气象局提升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气科所、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装备中心进入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省气象局要求,各市(州)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