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提醒,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今日下午5时前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办理申请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高考评卷工作组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7月1日12:00前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7月5日下午5时前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再次复核。省高考评卷仲裁组将组织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查核结果将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