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保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着力加强环保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坚持源头管控,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据了解,2017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分别被列入省政府督查18条激励措施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