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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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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4月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7.5%
  本报讯(记者  陈润  实习生  徐志强)记者自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1—4月,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7.5%,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三,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8.1%,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保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着力加强环保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坚持源头管控,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据了解,2017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分别被列入省政府督查18条激励措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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