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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动群众 主动担当作为 坚持依法严惩 强化综合治理~~~
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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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动群众 主动担当作为 坚持依法严惩 强化综合治理
衡阳“扫黑除恶”攻势一浪高过一浪
4月15日上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军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谢军死刑
4月17日,常宁市检察院检察官正在讨论涉恶案件
公安机关对涉黑恶犯罪团伙集中收网
市委组织部机关四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扫黑除恶知识
市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调度会
  本版图片由相关单位提供

  ■本报记者  姚永军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名副其实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来强力推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群众,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综合治理,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中央、省委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对我市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给予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雷东生以“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效果正在显现”肯定了衡阳扫黑除恶工作。新华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综述》对我市破获系列套路贷案件做法予以报道。全国扫黑办104期《工作简报》以《湖南省衡阳市以扫黑除恶为抓手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题,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经验专题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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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严惩重拳打击,形成持续高压态势

  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攻克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截至2019年4月12日,全市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案件59起(其中涉黑案件7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8起、恶势力团伙案件14起),抓获涉案人员1081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1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2起,缴获枪支16支,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02亿元。移送起诉涉黑涉恶团伙39个,其中已判决涉黑涉恶团伙9起。同时以扫黑除恶为引领,重拳整治外流贩毒、外流犯罪、重大命案、非法传销、套路贷、黄赌、信访以及“7·03”系列专案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发动群众,全力摸排线索。创新群众动员方法,学习借鉴北京“朝阳群众”经验,创建“衡阳群众”品牌,以“平安创建·衡阳群众在行动”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发动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攻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广泛开设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全面拓展线索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全市摸排问题线索1128条,发现有效线索321条,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0条。

  聚焦重点问题,实现精准打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政法机关紧盯全市黑恶犯罪重点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和“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村霸”“市霸”“行霸”等“三贷三霸”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犯罪采取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攻破了祁东县“11·19” 彭展保涉黑案、耒阳市“5·7”曾陆连涉黑案、衡阳县“6·11”套路贷案、石鼓区“10·17”套路贷案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

  健全制度机制,把好依法严惩“法治关”。各级政法机关严格贯彻依法严惩精神,坚持善用法治,严把政策法律关,加强办案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委政法委出台《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的规定》,加强执法监督,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尺度。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出台多个文件,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并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等办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坚持法定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办案质量与效果。

  除恶务尽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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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市纪委监委秉持零容忍、严查处的工作态度,落实“两个一律”、推行“一案三查”,有力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及问题人员共106人。重点查处了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先进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1条,共涉及21案。

  压实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对“保护伞”线索及案件处理,坚决做到“三清三到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 加大核实和查处力度, 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罢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积极建立会商机制,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坚持分类打击。积极推行“三必问、六必查”等方法,有效提升打伞破网的精度和深度。根据“保护伞”不同表现形式, 分类制定打击对策, 既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又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还问责见 “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 “庸伞”。

  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得到有效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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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涉黑涉恶问题新特点新动向,注重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加强治安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原则,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禁毒风暴” “大排查、大巡防、大管控、大整治”“平安号”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力整治社会乱源,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2018年,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42%、26.45%,黑恶势力犯罪现象民调得分同比提高2.81分;今年一季度,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57%和17.68%,十一类涉黑涉恶报警同比下降64.3%。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加强行业整治。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通过问题交办、精准打击,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工程建设环境明显好转,项目业主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水利、住建、民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管理成员单位,针对本系统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辅警”和“城市快警”建设,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雪亮工程”今年将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实现全覆盖。

  固本强基夯实政权,基层防黑防恶免疫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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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功能,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建强基层组织,夯实政权基础。  

  严把选任关口。积极推行“九不选”,将村(社区)“两委”成员由原来的“八联审”扩大到“十二联审”,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违法违纪、涉黑涉恶情况及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建强基层堡垒。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严格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市257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实现全面晋位升级。

  开展排查整顿。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排查整顿工作,出台组织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2条工作措施。全市共排查整顿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5人,审查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92人,调整撤换47名不合格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移送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1条,移送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涉黑涉恶线索15条,切实做到排查整顿不留死角。

  下阶段,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好“时、度、效”,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扩大战果,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最美地级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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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扫黑除恶”攻势一浪高过一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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