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祁东县在机构设置上呈现四大特点,即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突出对标中央和省市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新组建机构12个,重新组建机构2个,优化职责机构3个,更名机构 2个,调整序列的机构1个,保留机构9个;突出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改革,深化县人大机构、县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据统计,改革后祁东县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县委机构9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8个。县人大常委会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9个。县政协设置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