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家明,男,于2018年12月7日由衡阳市救助站安置到衡阳市社会福利院,约30岁,无随身携带物,哑巴,智力正常。
阳家胜,男,于2018年12月7日由衡阳市救助站安置到衡阳市社会福利院,约75岁,无随身携带物,智力正常,自述12岁随伯伯离家在外流浪。
以上人员系衡阳市社会福利院起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联系认领,将依法予以安置。
衡阳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