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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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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获批
  本报讯(记者  唐海强)1月2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1月20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了《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这标志着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市拥有十分丰富的自然森林资源,让它们免遭火灾的危害和破坏,对我市建设最美地级市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法保护衡阳森林资源,压实森林防火责任,积极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及其带来的损失。

  据悉,《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将是我市出台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二十七条,主要是对森林防火的责任机制、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项作了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2月举行主任会议,决定《条例》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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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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