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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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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大堂停满电动车 业主呼吁物业管一管
入户大堂里停了七八辆电动车
  本报讯(文/图 记者 金明达)11月15日,有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高新区香江水岸新城小区很多业主将电动车停进入户大堂内,有些业主甚至还接来电线整晚给电动车充电,不但妨碍了其他业主的进出,还存在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记者在香江水岸新城小区看到,每栋楼的入户大堂内都停满了电动车,少则三四辆,多则七八辆,一些业主甚至开车在入户大堂内横冲直撞,其中一辆电动车还差点和推门而入的记者撞个正着。此外,记者还发现一些业主为方便电动车充电,从家中阳台迁出电线到入户大堂。“这么多电动车停在大堂,一旦电线短路,后果不堪设想。”业主段先生担忧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将电动车停在大堂的业主都有整晚给电动车充电的习惯,他们大多数认为电动车充电不会发生火灾,也有部分业主错误地认为自己的电动车停在大堂内,没妨碍到别人。“入户大堂是公共区域怎么能被某些人当做室内‘停车场’?”业主们呼吁小区的物业公司管一管,别等到发生悲剧后才来补救,那就晚了。

  “电动车停在室内违规充电导致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达到200摄氏度,一辆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对此,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居民有在入户大堂、楼道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的习惯,其实这不仅会增加这些区域的火灾隐患,还大大增加了火灾时逃生疏散的难度。早在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了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严厉查处。

  消防人员提醒,市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停放电动车并在安全场所内进行充电,一旦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

  相关链接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摘录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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