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身证号码:430422194810130017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三塘镇环城南路34号,南房权证三塘字第111—00492号(房屋),面积为77.28平方米,南国用(2005)第02253号(国土)]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康少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