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619871022003X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00184780(房)2014B—06—02682(地),地址:雁峰区欧水岭6号30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承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