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
根据标准,今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包括民办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推荐使用教辅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每生每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50元),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作业本费初中每生每期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7元。
普通高中免收4类贫困家庭学生学费
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作业本费高中每生每期21元。
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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