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22197402126821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泉溪镇玉泉西路(金康水岸新城C栋)2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3)第250081号、南房权证字第180462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小兰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