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不再举报”这样的解封要求,似乎有些威胁举报人的意思。且不论服务商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报垃圾短信本来就是用户权利,无论如何都不该被不正当地限制。按理说,举报的过程应该是服务商和举报用户的良性沟通,用户的举报也是对服务商规范短信内容的帮助,理应被倡导和鼓励。
然而,服务商竟没有很好地反馈举报用户的举报,已是错误操作;反而要求周先生“保证不再举报”才能解封,更是“错上加错”。只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运营商才能有效地不让更多无辜的用户受到损害。
(林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