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430405197404088914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020774,地址:江东区安全里1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志嘉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