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就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汇聚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就要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只有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才能形成正确导向。只有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才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我们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