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面五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地社保缴费
基数上调普超6%
  近日,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调幅度在6.5%至12%之间。专家指出,对于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来说,实际缴费负担并未明显加重,缴费水平越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水平也会越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因为社会平均工资发生变化。按照制度安排,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和60%(有的地方低于60%)设置,社会平均工资上升,缴费基数上下限自然上调。“由于我国各地对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和公布不同,有的地方统计公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的地方公布的是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了便于参保人明确缴费额度,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每年公布当年缴费基数及其上下限。”

  社保缴费与参保者待遇息息相关。张盈华指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调,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实际缴费额必定会增加,但是否会增加缴费负担,还要看企业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的情况。对于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来说,实际上缴费负担并未明显加重。

  专家还指出,虽然部分职工到手工资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缴费水平越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水平也会越高。

  不过,张盈华也指出,要特别关注那些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劳动群体。这些群体大多数是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不高且收入不稳定,很多人没有雇主,是按照20%的费率自己缴费参保。在此情况下,缴费基数下限上调意味着他们的缴费负担会加重。需要在加强经办管理的基础上,适当为这些群体降低缴费基数,同时要避免其他群体借机少缴。

  (据新华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三无”煤气管道“毒”倒一批人
抓好“基本面” 绷紧“安全弦”
沪深港通额度调高 沪伦通力争年内开通
推广通过手机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多地社保缴费 基数上调普超6%
“消费返利”存较大风险隐患
四部门部署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
衡阳日报版面五A05多地社保缴费
基数上调普超6%
2018-04-13 2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