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许天喜)近日,祁东县公安局依法对不落实实名制登记的某时尚客栈作出“责令停业三个月、罚款十万元”的处罚,该客栈责任工作人员被罚款一万元。
为做好实名登记工作,祁东县公安局加强旅馆业、网吧实名制登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持续发力,对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漏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治到位,对未落实整改问题隐患的依法给予处罚。3月25日,该局依照《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1第2款、第93条之规定,对某时尚客栈未按照规定对入住旅客如实登记,违反实名制登记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停业三个月、罚款十万元。客栈责任工作人员受到“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3月22日,该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第3项之规定,对某网络休闲会所未核对和登记上网人员主体身份,违反实名制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三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