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部委发函的内容,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
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申报工作始于三年前。早在2015年9月,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提出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2015年底,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衡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领导小组”。2016年1月初,市领导带队赴科技部就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行衔接,并邀请有关专家指导衡阳做好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2016年3月10日,国家科技信息所专家来衡调研考察。2017年4月,我市向科技部正式提出衡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申请,并以省政府名义致函科技部请求给予支持。同年8月,科技部已正式受理各市州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申请。12月,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创建方案进行评审。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根据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7—2019),到2019年,拟全面建成以企业为主体、院(校)地合作、军民互动、多层次多主体共生互动、协调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军民融合示范基地,承接东部、辐射中部的重要平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
相关链接
吉林市、徐州市、绍兴市、金华市、马鞍山市、芜湖市、泉州市、龙岩市、潍坊市、东营市、株洲市、衡阳市、佛山市、东莞市、玉溪市、拉萨市、汉中市。
新一批17个获支持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