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派驻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最强执行力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监察法,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要学深悟透,争做学习宣传监察法的先行者。要结合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对监察法的学习,不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积极宣传监察法,推动企业领导班子专题学、企业职工全员学,使干部职工不断在深刻理解监察法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提高政治站位,争做依法监察的排头兵。要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做恪守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的先锋和榜样,依法履职尽责,依法接受监督和制约,确保监察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范围内进行。要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推动宪法和监察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突出重点,争做维护国有企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直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难点、重点,聚焦生产经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以及金融活动等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瞄准国有企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员工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的人和事,自觉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职责,当好国有企业的“护林员”“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