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为履行监察职能提供了指南,是从事监察工作的总遵循。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根本目的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汇聚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转隶干部,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熟悉法律的优势,在学深悟透监察法的同时,补齐自己在党纪法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流程等方面的知识短板,让自己的法律专业能力不倒退,执纪审查能力不缺位,沟通协调能力不荒废。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也带到工作中来,通过执纪和执法思维的融合,既关注职务犯罪,又紧盯违纪行为,不断适应纪法衔接,积极促进纪法贯通,建立完善纪法衔接制度机制,实现对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的顺畅对接,进一步提高惩治腐败的工作效率,实现1+1>2的效果。
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执纪执法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监察权依法行使、公正行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在阳光下行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