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建新 通讯员 段海文) 日前,我市开展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便民利民举措,自推出以来便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同时,在以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车主给电动车“上户口”时还可以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享受保险的风险保障。市民王先生给爱车“上牌”时,花50元购买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没想到第二天就为他保障了权益。
11月13日下午,王先生致电人保财险95518服务热线报案称,侄儿借他的电动车骑行,在祝融路与晓霞北街交汇处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对方车上两人受伤。
人保财险衡阳市分公司接到案件调度后,立即派出查勘员李谆君前往事故现场查勘拍照。在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后,李谆君与王先生一同前往医院了解伤者伤情。从检查结果看,伤者朱某衣服外套损坏,右臂、右腿等处有擦伤;伤者贺某怀孕28周左右,B超检查无大碍。在王先生与伤者双方协商后,经查勘员调解,最终王先生向伤者一次性赔付后续治疗费800元,现场支付完毕。
“我只是试探性报了案,没想到查勘员十多分钟就赶到现场,帮我们调解到位,又很快将赔款支付到我账户。这个保险,我是买对了。”王先生说,根据保险协议,人保财险认可此起事故的800元经济损失,扣除20%保单约定的免赔额后,他应获得640元赔偿,保险公司已在11月15日上午将赔款支付到位。
为应对市委市政府启动电动车上牌登记的这一形势,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群体经济状况,该公司联合长安责任保险适时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便在这类车辆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时为受损害方保障权益,为肇事方减轻经济负担。据人保财险衡阳市分公司责任意外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它与汽车的交强险差不多,既保第三者又保责任人,50元保费最高赔3.7万元,保额基本上能化解相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