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开展市县巡察是把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措施。当前,基层巡察“人员抽调难”“巡察监督难”“整改攻坚难”“编制保障难”等问题,制约了巡察工作开展,必须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才能有效发挥巡察利剑的遏制、震慑、治本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破解人员抽调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开展市县巡察是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注重从政治高度,严把巡察选人用人关,让优秀的、专业的、后备培养的干部到市、县巡察组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要求后备干部拟任命提拔前原则上要到巡察组参加1-2轮巡察,对巡察中敢于动真碰硬、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抽调了56名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使后备干部较好地得到了党性锤炼,同时也提高了巡察工作水平。今年市委任命5名巡察组副组长,其中有2名同志在巡察中表现优秀而被提拔。同时,按照专兼结合,从市委办、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中抽调干部,建立120人的巡察人才库,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巡察“尖兵”。
扎紧制度笼子,破解巡察监督难。注重用严密的制度,把好“熟人关”“亲友关”“人情关”,破解巡察监督难。认真落实回避制度。按照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要求,巡察干部主动申报回避事项,签订巡察“承诺书”,严格核查巡察干部档案,详细了解巡察干部任职及家庭情况,调配相应的巡察单位,确保回避制度落到实处。推行交叉巡察制度。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交叉、延伸巡察等方式,进行地域回避,破解关系网、说情风干扰,提升巡察质量。尤其是针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扶贫惠民惠农政策,市委进行提级巡察,“一竿子插到底”,让腐败问题无所遁形。建立回访再监督制度。每半个月到被巡察单位听取意见建议,并不定期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巡察人员考评考核制度,根据其表现,评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等级,每次巡察干部考核情况都向组织部门和原单位进行反馈,并装入其个人档案,对巡察表现非常优秀的巡察干部向组织推荐,作为市委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敢亮剑的“好好先生”“太平绅士”,及时提醒谈话、红脸出汗,对于犯错误、失底线的干部,坚决“清理门户”。去年有一名巡察干部在巡察中不敢担当、怕得罪人,受到严肃批评,并在中途退回原单位,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应。
做活改革文章,破解编制保障难。坚持巡察机构组建优先安排,巡察编制优先保障,巡察人员优先考虑。市委非常重视巡察工作机构组建,2016年8月,在全省第一个批复成立市委巡察办,确定“三定”方案,列入编制17名;在省委未批复成立巡察组之前,率先由市委授权成立6个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今年省编办批复成立巡察组后,市委优先配备巡察干部,把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敢于动真碰硬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巡察组正、副组长岗位,并结合纪检体制改革,选优配强市县两级巡察干部。今年3月底,县级巡察机构全部批复到位,5月全部开展巡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完整的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目前,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共有295人参加巡察工作。
压实责任链条,破解整改攻坚难。整改是巡察工作重中之重,整改工作重在责任落实。首先是压实“第一责任”。就是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组)书记主体责任,看其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是否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诫勉,“一票否决”、调离岗位。去年某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不重视、整改效果不好,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调离领导岗位。其次是压实“一岗双责”。主要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既看其是否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又看其是否抓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分管人员整改落实。对分管整改不到位的,倒追分管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再次是压实“清单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挂账、对账、结账。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任务未完成的,根据责任清单追踪问责相关责任人。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566条,在规定期限内100%整改到位,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移送司法4人,近期交办的80余个问题线索正在核实中。通过一环扣一环促整改,一级带一级抓落实,一个接一个攻顽疾,确保了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着落,件件有成效。
(作者系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