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助学对象为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资助: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
此次助学标准为,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一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金;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助学金。各市直单位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县两级驻企“双联”帮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此次助学活动按属地且不重复帮扶的原则申办,由各市直单位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县两级驻企“双联”帮扶工作组分别组织开展。具体程序为: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后,连同申报资料,逐级复核上报。
1、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经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2、困难职工档案表;3、《大学录取通知》及高考成绩单复印件;4、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5、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6、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供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遭受天灾人祸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残疾人应提供伤残证明复印件;7、职工身份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8、本人银行卡复印件;9、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资料(如:下岗职工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证等);10、截止日期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但通过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联系电话:0734-8205393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60号衡阳市总工会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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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7年金秋助学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