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尘肺病农民工患者医疗减负
本报讯(通讯员 唐兰荣 记者 唐翔)记者日前从珠晖区尘肺病农民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区卫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五部门联合下发《珠晖区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该文件填补了多年来尘肺病农民工患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政策空白,将切实减轻尘肺病农民工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悉,申请救治救助需具备四个条件:具有珠晖区内户籍;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参加珠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市中医医院为珠晖区尘肺病农民工的救治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救助只限定于住院患者,患者持《衡阳市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及区尘肺办(设区疾控中心)审核认定后,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不享受救治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