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的6月份调整一次,适用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发生特殊情况时,调整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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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