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依法、及时和有效打击违法“打野直播”行为,既要控渠道,更要堵源头。网络放大了“打野行为”的负面性,却未能有效消除“打野行为”的孳生。法治的实现在于有法必依,法治的落实在于执法必严,让任何一起违法行为都受到惩处,让当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避免让其心存侥幸,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法治的效力。反之,若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还存在“墙外抛石头”那般的不确定性,挂一漏万,无人心存“法的敬畏”。
既然失控的“打野行为”都在网上无所顾忌,线下的打击者究竟干什么去了?这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回答,更需要用效果来检验。
(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