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以及进行后续监管,对于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严格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要达到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严防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擅自放宽安全生产条件或者不按照程序审查,实行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严防擅自增加或者改变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凡违反此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必须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
三、必须加强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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