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巡察组结合巡察工作的“六字诀”,即讲、查、听、谈、访、督等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推行换届风气巡察“四必谈”,县(市)区委五人小组必谈,走访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必谈,走访的村负责人必谈,选取部分代表(当选的和落选的)必谈。
同时,巡察组把日常实地走访和重要节点暗访相结合。抽选80个重点乡镇、村组走访,了解换届工作在基层的推动落实情况;与村组党员560余人个别谈话,了解党员真实的思想动态,征求普通党员对换届工作的意见;组织县(市)区党代表230余人座谈,征求意见,督促各位代表按照组织安排、纪律要求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尽好代表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圆满。县(市)区党代会召开期间,巡察组联合县(市)区纪委、公安等部门,到宾馆、茶楼、洗浴场所、KTV、饭店等场所开展50多次暗访。
据统计,全市市县乡三级共成立巡察组、督导组932个,开展巡察、督导4273余次,覆盖147个乡镇,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督办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44个,立案70起
2015年11月4日至11月29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石鼓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下旬,巡视组向石鼓区反馈了巡视意见。
根据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石鼓区不回避、不推诿、不懈怠,将任务分解为5大类48个具体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列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立行立改16项、限期整改32项、立行立改且需长期坚持的22项。群众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去年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我们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并逐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石鼓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去年,我市积极做好上级巡视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10个县(市)区所反馈的188个问题,细化为392项整改事项,全面建档,整改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44个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立案7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处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