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面三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6年10月01日 星期六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统一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统一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民政部获悉,10月1日起民政部、财政部将再次提高对伤残人员、“三属”“三红”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介绍,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6230元、64140元、6204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3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6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并首次实现“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城乡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T01版:党代会特刊一
   第T02版:党代会特刊二
   第T03版:党代会特刊三
   第T04版:党代会特刊四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
今起普通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世界首列“空铁”挂线成功
长假出游想避免“天价” 这些注意事项需知道
韩公布部署“萨德”新地点
李庚松同志逝世
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
今日高速拥堵将达最高峰
“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统一
衡阳日报版面三A03“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统一 2016-10-01 2 2016年10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