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年,“两个责任”成为热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强的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这五年,全市反腐工作决心不变、目标不变,严肃执纪步履铿锵,执纪问责“寸土不让”。
这五年,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和机构改革阔步前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推进。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市十届纪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份重要担当——
压实“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市委坚持以上率下,抓严压实“两个责任”,主动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新成效。我市制定出台“两办法一手册”,层层“签字背书”,实行约法三章,先后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12起,追责125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狠打“老虎”,重拍“苍蝇”,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08件,处分4782人;结案4368件,结案率达94.8%。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立案18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9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0人。同时,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对481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函询谈话。
注重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五年来,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查处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40起,处理41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派出巡察组分四轮对市人社局等14个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70个,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创新出台《关于对派驻投融资公司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暂行办法》,对市本级8个投融资公司统一派驻纪检组长并有效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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