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关老年人保障的话题备受关注。为应对日益提高的养老、医疗等需求,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险服务业开始崭露头角。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未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生活和外出旅游,哪怕是跳广场舞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赔偿。
□政策
意外险惠及60岁以上群体
日前,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
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
《意见》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
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政策鼓励、社会支持、优化服务、规范运作、逐步推进五个方面,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承保保险公司在服务期内根据保险实际执行情况,适时增加优惠条款,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等。
□分析
产品迎合社会需求
庹国柱表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卖得好说明老年群体面临该类风险较为突出,产品迎合了社会需求。庹国柱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对于保险的整体需求越来越高,而老年意外险的推出将解决老年人投保难的问题。从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原理看,保险是在精算基础上,确定了合理的价格才推出的。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刘鹏也指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并不能减少或预防老人意外的发生,只是在发生意外后分担一些经济上的负担。这充分符合保险在国民生活中的金融属性。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老年意外险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业新领域,也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的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强调,近年来,监管部门先后推出了税优健康险、老年人意外险等惠民政策,充分说明政府在提高老百姓生活福利上做出很多调整。而借助保险的大数法则,通过政府干预,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保险当中,将起到实现分摊风险,服务投保人的作用。
另外,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区已经先后推出了“政企结合”的老年意外险,而多位受访者均表示,随着此次《意见》的出台,意味着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也将填补老年人意外多发却无风险保障的空白。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