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亲生子女是指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子女。
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依法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经过批准取得《生育证》,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
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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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十二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具有哪些特点?还有晚婚晚育假吗?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针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昨天,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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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或孕初三个月内应办生育服务登记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时,保留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因此,对符合《条例修正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生育、违法多生育、非婚生育、非法收养等不符合《条例修正案》规定违法生育(非法收养)子女的,仍然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之前,政策外生育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条例》或者政策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或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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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对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
修正案实施前违法生育的按原规定处理
取消晚婚晚育假,增加产假、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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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正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中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的指示和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受到限制。这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推动计划生育的诚信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可享 可享产前免费检查等多种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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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去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而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故《条例修正案》相应取消了原《条例》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虽然晚婚晚育假取消了,但《条例修正案》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都给予了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期满后,再享受60天的奖励产假待遇,男方享受20天的护理假待遇。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相关待遇。
(1)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免费领取“湖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
(2)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及感染孕产妇与所生儿童综合干预服务。
(3)为准备怀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
(4)农村孕产妇在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5)为孕产妇免费进行5次产前检查、2次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
(6)对准备怀孕的夫妻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7)为新生儿免费发放“儿童保健手册”、进行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体检。
(8)为在湖南省内所有出生的新生儿免费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9)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手术)。
(10)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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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大龄妇女尽早生育二孩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专家组鉴定属于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⑴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免费治疗。
⑵给予特别扶助。特别扶助是指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发给特别扶助金。目前的扶助标准是: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3600元;二级各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三级各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⑶单位职工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视为出勤。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照顾。
据我委测算,预计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20-35岁有较强生育意愿的人群规模约为207万,如果这些人群在三年内全部生育,则在2017年将形成一个130—160万左右的生育高峰。由于本次高峰是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生育势能的集中释放,其特点是脉冲式的,短暂而猛烈,对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的持续有效供给将是巨大的挑战。可以预见,该批出生人群在不同年龄段将会遭遇各种困难:产床紧张、入园难、上学挤、就业竞争压力大等等。因此,我们提倡大龄育龄妇女尽早生育第二个子女,年轻女性适当推迟生育时间。 (据红网)